君子和而不同

「和諧」是中國古代倫理思想的重要範疇,更是中國傳統文化的重要特徵和寶貴遺產,早在《尚書》即說道:「其難其慎,惟和惟一。」指出「和」作為一種價值、一種德行。後來,孔子提出:「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認為「君子」、「小人」與人相處之不同態度,當中「和」指無乖戾之心,「同」者有阿比之意,即補充「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之故,由於君子尚義,故有不同;小人尚利,故不能和。這是和諧指涉君子的人與人之間關係之一種典範。因此,孔子認為這就是「君子」和「小人」在對待不同的人和事物上最大的區別,希望做人就要向君子學習,不能自我封閉,只關心自身的處境,必須同時向「他者」開放。

「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的道理,在孔子學說兩千多年前的教誨下依然煥發著活力。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但在於社會便只是其中一部份,所以「和而不同」表現於人際互動和諧上,便發展了「五倫」,以展現父子、君臣、夫婦、兄弟、朋友等五種主要人倫關係的適當對待;有所謂「親親」、「仁民」及「民吾同胞」之說,以展現由親及疏、由近及遠、擴充至人民同胞之大愛。在高唱全球化又在地化的現今,這裡更要強調的是,人如何對待與自己無關的陌生人?用仁心愛自己、父母、親人、朋友、對我們有助益的人等都不是難事,那是人之常情,我們都可以找到一個合於自然本性的理由去說明,而且也毋庸置疑。困難的是,如何不獨以愛親、愛己為足,尚能「以其所愛,及其所不愛」,以展現「仁者」或「君子」之風?這正是現今倡導公民社會下的公民德行所建構的文化基礎或思想資源。

人性的重要傾向是要求發展與卓越,或者說,人是向著天或超越界限的存有者。由於肯定人與超越的關係,因此人的倫理生活不是僅能找到內在於人性的善念,也能找到超越相對人性的絕對和不變「善」的根源。「和諧」之為人性與人類生活所追求之「善」的意義,由於兼攝人性與超越性的關係,而能更完整地被表達,也顯示出中國哲學對於「和諧」觀念可有的深度與廣度。

在資訊科技發達的現今社會,我們鼓勵每人要追求不斷進步、全面發展、勇於展示自我,人們難免會因太過追求自我而忽略他人感受的現象,導致人際關係不融洽、不和諧。這個時候需要理性看待當下社會的種種不和諧的人際關係現象,重新發揮「和而不同」的作用。因為在中國傳統文化裡,我們崇尚人與人和諧友好,崇尚人與自然和諧共處,我們不排斥個性發展,同時也要兼及他人的感受和進步。

由此可見,「和而不同」體現了中國傳統文化中一個很高深的境界,即每個事物之間可不盡相同,各自有各自的特點,在合理的範圍內發展各自的優勢和長處,但彼此之間並不會因為不同而相互排擠或傾軋,而是相互認同和欣賞,取長補短、共同進步,在總體上達到團結、和諧的局面。這也正是體現了中國文化裡開放包容、兼收並蓄的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