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裡的書可以用「書海」一詞形容,雕花書架上山巒般的起起伏伏,都是因一時興之所至而買下的。書架不是到頂的,上面零零散散堆著幾本書,都封了塵,被我貼上了「無營養價值」的標籤。 直到某一年冬天,在朝來寒雨晚來風的天氣下,我竟忘了關窗,於是灰塵洋洋灑灑鑽進了鼻子,害得我不得不去打掃一下。

風撫摸著書頁,被埋沒的封面顯現出來——《讀書》。 對,就兩個字,沒有天花亂墜的圖畫,沒有妖嬈多姿的字體,沒有「霸道總裁愛上我」的劇情。它封面唯一的字還是用正楷寫出來的。翻開它,書頁像砂紙般粗糙不堪,手被剌得有些疼,字體早被濕氣暈染得模糊了。單憑封面外表,它不及那些「金玉其外,敗絮其中」的作品吸引。可它的內容深深吸引了我。原來它外表那麼樸實無華,可是內心卻華麗無比。它不屑於打扮自己,而是選擇用墨水寫下一篇篇讀書的感悟,用一個個真誠的文字打動讀者。我每翻一頁,都感覺到它從枯朽中慢慢復甦,驚豔了我,連帶著它身上的灰塵,都在光的照耀下顯得與別不同,我發現了它獨特的美:不張揚,不嫵媚,不搔首弄姿,它就靜靜的呆在那保持著一顆真心。我想:它學識那麼豐富,肯定是知道「是金子總會發光」,也知道「朽木鍍金依舊不可雕」的道理吧。

「發奮識遍天下字,立志讀盡人間書。」書的第一句是這樣寫的。在我看來,他做到了。書架上那些書,真是「消磨」了我不少珍貴的時光,亦是一般最喜歡用作消磨時間的沒甚養份的書。也對,當渾濁成為了常態,清白也會變成罪惡。回想那些閒書的無聊劇情竟能「引人入勝」,才發覺自己以前多麼可笑,多麼庸俗。

這本書與琴和茶最為匹配。三者皆是藝術裡的明月與清風。「萬花從中過,片葉不沾身」,我愛它雖蒙塵仍能發光,愛它不與世俗同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