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稿:「謀事在人,成事在天」,你同意嗎?

大家好!我今天要演講的題目是「謀事在人,成事在天,你同意嗎?」對此題目,我同意前者而不同意後者。

首先,我認為謀事在人的意思是憑自己個人的實力和計劃,包括擁有堅定的毅力及恆心等元素去配合。所以,謀事要有確切的毅力,然後要靠自己爭取,當然亦要配合實際的行動。因為有壓力,才有動力去完成。打個譬喻,一名青少年擁有大學生的證書,卻找不到工作。反之一名普通中學生畢業生卻找到工作,這證明每件事不能守株待兔,必須要主動出擊,要繼續付出才有收穫。在此,我意指的付出不是埋頭苦幹,漫無目的地尋找工作,而是停下來計劃下一步的做法,不能執著或堅持某一點,這樣才算有周詳的計劃,才能做到謀事在人。

有見及此,所以我認為「謀事在人」是並不關聯於「成事在天」。這是因為有堅毅不屈,努力求學的精神便能完成目的。有人認為即使有更多的策略,都要有機遇的迎合才能發揮。我認同此觀點,但我並不認同機遇決定事件的成敗得失。機遇只是輔助,真正的成事取決於自己堅定的態度而不固執和盲目。舉個例子,科學家發現智力超常不是天生的,而是來自後天的勤奮。愛因斯坦靠他的勤奮而成為真正的天才,證明人做事要有策劃,要主動學習。上述例子說明了愛因斯坦不但擁有不屈不撓的精神,更有策略性地運用時間而達到他本身的目的。此不單證明了做人要有計劃,不應聽天由命,若愛因斯坦荒廢了自己的學業.由上天繼續他的人生,便不會在歷史上出現一位成功,偉大的科學家。我相信即使人有任何機遇,都需要自己爭取及努力才成功。

總括而言,我認為「謀事在人」須有周詳的計劃及堅持的精神是成事的主要部分。至於「成事在天」是要靠自己的努力去爭取,而不取決於上天的決定。因為我相信命運主宰於我們的手上,不能因環境問題而埋沒謀事者的努力。只要我們能拿捏準確及做好自己的本份,一步一步邁向自己的目標,才算是「謀事在人,成事在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