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後.家.國

眨眼間,我已十七歲了,在港居住亦有整整十七年。除了對這個「家」有一份情,對袓國,我亦有一份執著。

自一九九七年回歸後,香港享有高度自治,當中《基本法》對於香港的發展和保障市民自由有重大的影響。它不但使香港居民享有言論、出版自由,更使本地居民享有新聞自由。

有人說:「社會在變,新聞亦同樣在變。」我認為社會和新聞是互相影響的,沒有社會就沒有新聞。另一方面,新聞媒體承擔著告知、教育和監察等功能,報導事實和真相。新聞是反映社會面貌的鏡子。活在香港,打開報章、電視,我們就能夠接收到各種的新聞,這是港人的福氣。

因為《基本法》,香港新聞業得到蓬勃的發展,資訊自由發達,年輕人可以透過各種新聞認識世界,例如報章上報導不同國家的新聞,使我們增廣見聞。我們亦可以透過傳媒的真實詳細的報導,得知社會的問題、真相。我為此感到高興與自豪,因為一些新聞自由度比較低的地方,言論自由亦會受到一定的限制。

中國內地便是一個好例子,汶川大地震後,四川環保人士、作家譚作人先生於二零零九年二月呼籲民間為汶川的校舍作質量的調查,且要求確認每一個班級、每一所學校、每一個地方遇難學生的真實數據。目的是希望警醒世人不要再讓「豆腐渣工程」這類危害公共安全的災害發生。可是,最終於同年三月二十八日,他卻因為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捕。希望透過如實報導事件,揭示事實的真相,令死難者得到安息,最後卻得到這樣的下場,你會有什麼感覺?是無奈,是痛心,是憤怒!

國內打壓新聞自由,使國內的同胞失去了解真相的權利,言論自由亦因此大受打擊,生活在一個這樣的地方,是何等悲哀。

我為「家」感到自豪,為「國」感到羞恥。新聞自由和言論自由同樣重要,我慶幸港人得到《基本法》的保障,讓我們活得更精彩,更有意義。我期盼文明、先進的祖國也能保障人民的權利,讓全國的人民能夠分享相同的空氣。


本文章獲輯錄於 《晶文薈萃 精選文章》第 2 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