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自己、面對公眾

  • 作者筆名:黃詠榆
  • 發表日期:2018-08-14
  • 寫作年級:F3
  • 字數:1101
  • 文章類別:其他

即使到了這一刻,我仍沒有感到絲毫後悔,誰叫那個人毫不留情地批評我呢?一切都是他活該的。

我只說了一句活該,便用力站起,繼續回家的路程。走了一段路,我發現身旁的母親不見了。

我回頭一看,見到媽媽愣住了,站在原地動也不動似的。我慌忙攙扶媽媽,怎料她卻把我的手揮走,更煽了我一巴掌。

「這般喪盡天良的事你也能做出,更說他是活該。我沒有教導你什麼時候也要有同理心嗎?那人還要是你自己親手打傷的。我沒有你這樣的女兒。」說罷,便離開了現場。

突然有兩名警察從後捉住我,告訴我那位被我毆打的同學剛剛甦醒,我將會被起訴意圖傷人。

當我回過神的時候,我已經坐在警署內。過了一會,有警察告訴我明天早上便會被送到法院進行審訊。這時候的我腦袋一片空白。難道我的人生就要這樣完結了嗎?我的人生會一直在鐵窗邊緣渡過嗎?又有誰會照顧媽媽呢?過了不久,我就因為疲累而徐徐入睡。

早上九點,一名警察喚醒了我,告知我即將會被送到法院審訊。

法院門外,一大群記者用長長的鏡頭對著我咔嚓咔嚓的拍照,有些則放咪高峰在我面前,希望我能發表一些感受。我憑著警察給我的保護,才能順利走入法院。

當法官在庭上嚴肅地宣讀我的名字及罪行後,我不帶一絲猶疑地承認一切,瞬間引起了庭邊市民的嘩然。法官一再提醒我要清楚現在自己承認什麼,因為傷人是十分嚴重的罪行。我再三確定自己清楚明白後,法官就宣判罪名成立。基於案件的嚴重性,我需要被送往懲教所等候判決。

在懲教所渡過了幾天,除了沉悶,也沒有什麼特別,生活就淡得像一杯清水。

直到那天,我在報紙上看到那名被我打傷的人。

雖然我還是對他恨之入骨,可是我看見報紙上說他因為被我打傷了,所以不能再做劇烈運動。他一直夢寐以求的籃球港隊夢也離他而去。我突然想起自己的廚師夢,由小到大我也希望能成為一位出色的廚師,如果我因為被人打傷所以不能當廚師的話我肯定會十分傷心的。想到這裡我開始為自己的魯莽舉動而後悔,可惜時間是不能逆轉的。

最後,我被判入懲教所一年。在這一年來,我不停反思自己的態度和行為,更進行了廚藝課程,為獄友們煮出一頓又一頓的佳餚。

終於,我經過一年的歷練後,我再次回到社會上。當年與我一起上課的同學們都已經成為了大學生。我嘗試聯絡母親和以往的同窗們,卻沒有人願意接聽我的電話,連媽媽都已經搬出以往的寓所。想必大家都對我十分失望。

由於我心內強烈的愧疚,我便決定舉辦一次公開道歉,希望那位同學能接受我誠懇的道歉。

過了數天,我便在一個社區中心的演講廳內進行公開道歉。

場內充斥著不少記者,還有市民。當我開始道歉時,不少市民對我大聲唾駡,更掉物品到台上。我開始被嚇怕了。

突然,一個熟悉地的身影衝上台上。那慈祥的背影,溫柔的聲音,是媽媽。她勇敢地繼續為我說話,完全不畏懼台下的襲擊。她給了我一個眼神,不止是示意我為這次道歉會作結,更是給了我無限的關懷和勇氣。

「抱歉。」眼淚早已不能自控濺到地上,現在的我眼中僅看到我母親保護著我,在那刺眼的閃光燈下她卻顯得如此無私慈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