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獲自由

  • 作者筆名:吳嘉雪
  • 發表日期:2017-08-26
  • 寫作年級:F2
  • 字數:750
  • 文章類別:其他

那是一個煩躁又悶熱的下午,如同以往,為同一個牢房裡的「老大」們斟茶倒水;午睡時間,如同以往,呆呆地看著天花板……

「三十四號犯人,有人來探望你。」獄警在門外冷冷地來了一句,隨後把我粗暴地押送了出去,是的,粗暴,我對此感到無力,黃子豪可以賄賂法官,也當然可以賄賂獄警,不斷折磨我以作洩憤。

我到了一個獨立的房間,獄警把我押到椅子上並帶上手銬後便離開了。

「你好,我是陳明希,在銳明律師所工作。」他有禮地做自我介紹,在他的眼睛裡看到自己頹廢的身影,不禁自嘲。他不介意我的無禮,自顧自說著,「相信先生你認識我的老闆——吳彥嘉?」

我抬起頭來,原本暗淡無光的眼睛亮了許多,「當然,當初我在馬路上拉了他一把,我們也因我救了他一命而相識,更成為推心置腹的好兄弟,只不過他不是三年前就已經移民到美國了嗎?」

「是的,老闆他三個月前在美國才收到訊息,然後著手為此事奔波足足兩個多月,直至今日,他已經有八成把握可以為此案申訴成功,為你平冤昭雪。」

我和我的父母並不是沒有嘗試申訴,但苦於已簽約的律師,在黃子豪施加壓力之下,寧願支付違約費,也不願為此案平反。我站起來,不禁向他深深一鞠躬,「謝謝你,麻煩也替我謝謝彥嘉!」

獄警走進來,「探望時間到了,你必須要走了。」我站起來,大步走出去,獄警楞了一下,相信這是我在監獄裡心情最輕鬆的時刻了。

沒讓我失望,三天後,因此案牽連重大,所以優先為其開庭。陳律師拿出搜集到的大量證據,再加上自身優秀的口才和清晰的思維,把對方的律師措手不及。

在第三次的開庭上,也是最後一次,法官宣佈,「綜合所得證據,裁定申訴成立,判處受賄五位受賄律師、法官、獄警受賄罪,判處十年有期徒刑及五十萬元罰款;判處黃子豪,賄賂罪等五樣罪名成立,判處二十年有期徒刑及五百萬元罰款……」

我出獄後的第一件事,當然是回家探望掛念已久的父母,看到他們喜極而泣,我也留下了激動的眼淚;當然,我也與我的好兄弟——吳彥嘉,暢飲一場,也答謝了陳律師。

果真,要經歷過失去,才懂得珍惜。

原來我們認為理所當然的自由,是如此的可貴。

我仰頭看著藍藍的天空:「重獲自由,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