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獲自由

  • 作者筆名:李浩瑩
  • 發表日期:2017-08-26
  • 寫作年級:S1
  • 字數:675
  • 文章類別:其他

但是,如何才能脫離這裏?希望,就是明天吧!我聽著林奕匡的一雙手睡著了「一雙手 只要握成拳頭能捱下去」……

翌日,我看見獄卒進來看著我,我覺得不太對勁,誰知他已經開口說道:「出來吧!獄長要見你。」「嗯。」我冷冷地回答,說著,我便站起來走出監獄。

「你岀獄了!我們決定給你一次機會,重新做人吧!」聽了獄長的話,我由衷說了句:「多謝!」然後,便愉快地離開了這個只有我一人的監獄。

我獨個兒走著,忽然,我看見了從前一同收讀犯罪學的舊同學兼好朋友—陳廣成。我走上前想跟他打招呼,可是我還是卻步了,我心想:待我找到工作以後才……我的思考被人打斷了:「很久沒見了,守建。」是廣成。「是的,有一年多了」我抓了抓頭,尷尬地說。「上來吧!」他拉著我的手碗,不讓我走,然後我就被他帶到他的家裏去了。

「今次找你是想介紹一份工作給你的。」說著,他便遞岀一張像合約的紙,上面還寫著五隻字—専業犯罪者。我接過那張紙,點了點頭,說:「我會考慮一下,到時候再通知你吧!」「好的,到時候再致電給我吧。」他無奈地說。

晚上,我回到家裏開始用電腦尋找我想做的職業,翌日也被安排去面試,但最後也只是徒勞無功。最後,我想起了那張像合約的紙,認真的看著,心想:既然如此,那就不要改變自己了。

幾天後,我親自到廣成的家把那張紙交給他,說:「我已決定了當個専業犯罪者,請你多多指教了!」「不用客氣,我稍後會教你『上網』和『犯罪者準則』,你現在先回去吧。」他微笑著跟我說道。

又過幾天,我再次來到他的家,他也把基本器材和犯罪者準則告訴了我,還說會教我做個完美的犯罪者。

犯罪者準則一:不能對目標動用真情;二:即使知道目標也是犯罪者,也不能留手;三:犯罪者有權利拒絕任務;四:要是目標能付出傭主九倍金額,任務便會取消;五:任務金額由犯罪者決定;六:犯罪後不能留下任何證據;七:犯罪者等級分雙甲級(最高)至丙級(最低)。

就此,我就真真正正當了做了個専業犯罪者,並踏上一條全新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