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港孩

  • 作者筆名:~呀怡~
  • 發表日期:2011-08-23
  • 寫作年級:P5
  • 字數:206
  • 文章類別:其他

小明媽媽給他買東西的錢,全都是借回來的.小明開始後悔要媽媽買東西給他,可

是小明後悔也沒用,因為時間是不會回到從前的.

小明想了又想,决定要努力讀書,不在買不需要的東西.

10年後,小明的爸爸和媽媽不單只有幸福的生活,小明給她們的生活費多的,也可以去世界各地旅行.

小明也有個幸福的家,小明還不時,和他兒女說﹔「父母用心良苦地責罵兒女都是為他們好,不好覺得自己穿人家丟棄的衣服,就不好,別人有自已不一定要有,我們有的吃有的住,都很幸福了!」

20年後,小明的說話一代傳一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