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失憶了

  • 作者筆名:靈月
  • 發表日期:2008-07-11
  • 寫作年級:F2
  • 字數:1223
  • 文章類別:其他

「怎麼我會在醫院﹖」頭上一大堆問號在我心裏,「天啊﹗渾身都是傷口,發生了甚麼事﹖」

「醫生﹗病人醒過來了,快來看看﹗」身穿白衣的女子神經兮兮地叫來了一個中年男子替我檢查。那男子快步走來,道︰「先檢查一下吧。傷口很快就康復了,這孩子體質十分好。」檢查完畢後,醫生拿起了桌子上的文件,問︰「你是白梓風嗎﹖」我點點頭。醫生續道︰「我帶你到病房探望你的家人,可怡,扶着他到獅子宮。」我的眼鏡終於能清楚地看見東西,那個可怡姐姐原來是個美女。看她的樣子應該容易親近,於是,我問她︰「獅子宮是甚麼地方﹖真的是一個星宮嗎﹖我是獅子座啊﹗」她拍一拍我的肩,笑容好像為了我的天真顯得更可掬了。只見她輕聲道︰「傻孩子。你現在不要知道,愈遲知道愈好。」

到達了「獅子宮」才明白為甚麼愈遲知道愈好。因為「獅子宮」三個大字之下是「深切治療部」。從可怡姐姐處聽說,我的一家四口牽涉到車禍,媽媽和妹妹由於腦震盪,更要在深切治安部留醫。尚未度過危險期。真相竟是如此殘忍,更甚的是爸爸更在車禍中罹難。我聽到這些消息時整個人都霎時間崩潰了。「為何上天要對我這麼殘忍﹖別人可能在這時候享受星期天的家庭樂,我呢﹖我就要在這時候面對痛苦。不公平啊﹗」心內盡是憤怒、悲痛和無奈。因為命運的作弄所以憤怒;因為家人的死亡和受傷所以悲痛;因為事情發生後改變不了所以無奈。

我跪在地上痛哭,可怡姐姐見狀,把我扶起來。她說了一句改變我一生的話︰「悲痛不能持續,回憶卻是永恆的。能帶着回憶勇敢地生存下去的人就是英雄。」她令我想起小學一年級的例行作文─《我的志願》。

「我的志願是想做一個厲害的人,媽媽教我那些人叫作『英雄』。」潦草的字跡、稚氣的口吻和「小朋友式」的志願令我一直堅持和努力。一切都只為了成為英雄。英雄的定義我倒是沒想過。可怡姐姐為我,為英雄提供了一個定義,這個目標使我的目標更明確,清晰。

數天在轉眼間過去,媽和妹妹醒來了。但最令我震驚的不是這件事,是她倆都由於腦震盪失去了記憶。「你是誰﹖」和「我是誰﹖」是第一和第二句從她們口中道出的說話。「我叫白梓風,是你的兒子和你的妹妹。我們是一家人。」我耐心地解釋,「你叫作李愛玲,今年四十五歲,意外前你在蔡氏集團的總部工作。然後就是你,你叫作白昭雪,今年十二歲,意外前你本來會在明天收到升中通知書。」解釋完畢後,我就把餘下的事情向醫生交代,然後自行回到病床上休息。我緊閉雙眼,打算着現在和未來的事︰「要先把身體養好,然後才擔憂那些事,爸爸的死暫時不說出來會較好。我要為了年長的媽媽和稚氣未脫的妹妹成為英雄,像可怡姐姐說的一般,勇敢地背負回憶活下去﹗」「怎麼﹖有煩惱嗎﹖眼閉得緊緊的,身體也好像僵硬了。」這甜美的聲音屬於可怡姐姐這個令我堅強和勇敢的人。「沒甚麼,為現在和將來作打算而已。」我邊說邊挺直身子,傷口包紮得十分舒適,行動也沒甚麼不便。「那麼,我不妨礙你了,我也要巡視病房。」然後,她踏起輕快的腳步離去。

三個月的時間很快,很快。用甚麼詞彙形容最適合呢﹖「光陰似箭」﹖「日月如梭」﹖我也不懂形容了。如果這三個月的時間可以以風速來形容,今天的時間就是光速。因為「快樂不知時日過」,今天,我仨終於康復,能出院了。原來愉快的開始也是噩夢的開始,我赫然想到因為失憶而失去了工作能力,不獲公司體諒的媽媽和因同一原因而不能升中,只在醫院完成了濃縮的小一至小三課程的妹妹。怎麼辦﹖來日將會更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