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喵...」「呐,你也是被拋棄的嗎?」我看著腳邊瘦弱的流浪貓問。「要跟著我嗎?」「喵!」流浪貓用頭磨蹭我的腿,回應我的問題。我抱起流浪貓,深入小巷,到屬於自己的小天地。
「你以後就叫泉吧,你有像泉水般的藍眼。你要記住,跟著我生活也會和以前一樣。」「喵。」我抱著泉,在破爛的紙皮堆上入睡。
一覺醒來,泉不見了。這結果是預料之中,「果然,我還是被拋棄的那位嗎?」「喵。」熟悉的叫聲從耳邊傳來。泉帶著幾張報紙到我面前放下。其中一張的標題寫了尋人啟事四個大字,吸引了我的注意。
「尋人啟事」姓名:宇晨,性別:男,於三年前失蹤,失蹤時的年齡為十三,現齡十六,如發現請聯絡宇先生,聯絡方法:......旁邊附上一張少年三年前的照片,少年的容貌清秀,五官端正,身材偏瘦,大約一米六。照片上的人越看越眼熟。
照片上的人不就是我嗎?呀,我真是的,連三年前的自己都忘記了。
三年前,父母欠債,逃亡到外國,哥哥被帶走。親戚們都不願收留我,給了一點錢就把我打發走,我被拋棄了呢。那點錢連租一間睡覺用的房間都不能,我只好用來買些食物,開始流浪街頭。三年來我都是一個人在流浪,直到昨天晚上,我遇到了小泉。
到底,這篇尋人啟事是誰發出的?父母、親戚們、還是哥哥?誰想找到我?我思索著這些問題。
「喵?」一聲貓叫,把我從思緒中喚回來。算了,不要再多想,順其自然就好。「泉,今天要去哪裡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