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的我還在讀高中,但是身邊的人都一直催促我想想自己畢業後的出路,自問我並不聰明並且沒有什麼機會可以升上大學繼續學習,所以這一個問題我想了很久。我在畫畫方面是有天賦的身邊的人也有稱贊我的畫功,但是其實我並不喜歡畫畫,修讀視藝科其實也只是為了完成我的中學生涯。但是看來這是我唯一的出路了。
放榜時,我的成績也是令我與大學沒有緣,我對於我的前途一片迷惘不知該怎樣好,但為了生活,我在市集中租了個小位置,拿着畫筆當起了街頭漫畫家。我十分清楚這份工作是完全沒有保障,完全是看運氣。剛剛開始的那幾週我坐在小當裏,看着旁邊充滿人群的攤檔,自己卻無人理會,內心充滿挫敗感和對這份工作的厭惡。
直到那一天,有一個穿着校服的女孩坐到我的攤位前,她一直低着頭,瀏海遮住了大半張面,不敢直視我,看着她,我彷彿看到了因沒有考上大學而自卑的我。我握着畫筆開始畫她的樣子,我用輕快的線條畫出她的輪廓,還刻意放大了她的笑容,把她畫成漫畫中的女主角,因為我想令她振作起來,所以在背景處還刻意換成令人覺得溫暖的暖色系,女孩接過畫後,眼睛瞬間充滿色彩,她看着畫中的自己,終於露出陽光的笑容並說:「原來我可以這麼好看的!謝謝你!」我看着她離開的背影,有一種從未有過的成就感,那種快樂竟然是源自於我手中握着的畫筆給予了別人力量,我看着枱上的其他畫具,竟第一次覺得畫畫其實並不是那麼令我討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