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天,我便開始找尋記錄我生活的那個人。首先,我先從那個網址開始調查。那個網址原來也是一個網上日誌來的,我想那個犯人便是這個網上日誌的作者了,我先把他的個人資料打開,希望能找到有關的線索,開始我的「找尋紀錄者事件」。
<個人資料>
名字:汶
性別:女
生日:16/9
個人資料只有紀錄這三樣東西,從這名字看來,根本想不出和這有關的人物。然後,我便開始看她每天的日誌。日誌雖然簡短,但可以看得出她很喜歡打籃球,因為從她每一篇的日誌裡從不缺少籃球兩字。除此之外,也看得出她的為人應該也很喜歡作弄別人。有一次,她偷偷的買了一枝強超能膠塗在別人的桌子上,還把別人弄得哭了起來,最後才逼不得已的和別人道歉。
找了幾天,我開始放棄了。找來的,全部都是毫無關連的小事件。例如找到經常在她日誌留言的人、區住地點等。這倒是很奇怪,我發現從她平常活動的範圍,都是我家的附近,那應該是我認識的人。不,也許是她認識我,但我不認識她。隔天,在我看有誰來過我的日誌時,我看見那日誌的名稱,她的電腦地址是210.133.895。這個電腦地址有點眼熟,卻怎麼也想不出到底是誰,便放棄了。
一個月之後,我無意中看到自己的電腦地址也是210.133.895,原來是自己的電腦,竟然想不到,真笨!仔細想想,會用這部電腦的只有我,弟弟和媽媽,那是誰呢?突然,靈機一動的,我想到了!原來是「她」,「她」的名字是叫「汶」,生日是16/9,但性別卻是男的,我的弟弟--李樂文!那個傢伙,竟然戲弄我,你死定了!
隔天,弟弟變了一隻熊貓出現在我們面前,引得我們哄堂大笑。原因為是什麼?當然是被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