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之後,我已經成為了個作家,擁有自己的書,也有了喜歡自己的讀者。每次讀者問起我為何當初會想寫作甚至成為一個作家,我都會一笑了之。
後來我收拾家裡的書房,突然翻出了我以前用來抄下段落的筆記本。那本封面早已殘破了,邊角不成樣子;裡面的紙早已氾黃,不再是那本曾被我好好珍藏在書桌,每次去圖書館都帶著的那本筆記本。
翻閱著當時寫在上面的字,十分端正,我在那些字中看見了那時在認認真真看著書,偶爾會拿起原子筆在筆記本上面寫字,一直待在圖書館到黃昏甚至晚上才依依不捨的離開的那個身影。
我心想:如果當初我媽媽沒有強行帶我去圖書館,我現在又怎麼會坐在一幫志同道合的讀者面前分享著自己的書和心得呢?當時我的成績其實並不理想,如果不努力是連書也讀不成,幸好我有媽媽願意帶我去挖掘了自己的一個新興趣,才令我現在可以在社會上立足,有自己的成就,能憑自己手上的筆去賺取金錢養活自己。
在那之後,我學會了要去接受新的事物,給所有陌生的事物一個機會。就求一個萬一:萬一我真的會喜歡上它呢?萬一我真的在這個方面有這個能力去繼續呢?閱讀教會我接受,寫作教會我表達,母親教會我嘗試,而我教會我自己挑戰,挑戰一切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