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紙平時會登出不同類型的新聞,可是我今天意外地發現了一則格外不同的新聞,並非常引人注目,那就是一則尋人啓示。
為甚麼說尋人啓示會吸引我的眼球呢?因為我看到一些與它十分相似的畫面及地方。我猛然想起,尋人啓示上的那個小孩子不就是我昨天在午間新聞看到的小孩子嗎?小孩子的父母被報道時,都十分傷心,淚流滿面,不斷在自責。我真想這個世界一個壞人也沒有,如果沒有壞人,就不會有這麼多的人傷心和痛苦了。那張尋人啓示寫得十分精簡,但是可以從尋人啓示中發現,小孩子的父母是很疼愛她的。它是這樣寫的:
尋人
姓名:陳小美
年齡:2歲
當時身穿紅色格子衣服,藍色牛仔裙和粉色皮鞋
如果看到此人,請拨打電話號碼2456 8936通知我們。
聯絡人:陳小姐
我看完這則尋人啓示後,心裹便一直想著一句話:我一定要盡我所能,把小孩子找出來,希望她可以早些與家人圑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