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婪
我相信很多人在面對金錢的誘惑時,常常都不能擺脫它的控制,甚至利慾薰心,出賣別人以達到目的,連身邊的人都成為眼中釘。有多少人可以坐懐不亂、不違背良心、不貪圖物質的享受。
一天,我正在上班的途中,看到一則廣告,標明:每天枯燥的生活是不是讓人非常的煩悶呢?本公司名為穿越,讓您在周末得以歇一歇,離開這個喧鬧的城市,進入一個全新國度。我們舉辦了一個活動,大小適宜,歡迎任何人參與。費用為一百元,只須在活動當天繳交。如有興趣,請致電2791 3071。
我想:‘這樣機械人般的日子讓我喘不過氣來,這不就是一個輕鬆一下的機會嗎?’想著我便在晚上回家后致電廣告上的電話號碼。提供了我的姓氏和電郵地址后,我便就寢了。
幾天后的晚上,我收到一封電郵:感謝參與本公司所舉辦的活動,請您于這個星期天,即是五月十七天早上十時,到福利廣場十一樓二室集合。
當天我便準時到達集合地點。那裏有老有小,他們互不說話,神色木然。十時正時,有一名大約四十多嵗的中年人從門裏走出來。他清一清喉嚨,說道:‘大家好,我叫朱七八,歡迎來到我們公司,接下來我會帶你們參加遊戲。’‘為甚麼是帶呢,遊戲不就在裏面進行嗎?’我想著,跟其他人一起走進門口。我還在想著,忽然便眼前一黑,什麼都不知道了。
當我睜開眼睛,只看見綠樹環繞。我坐起來,周圍空無一人,只有一片森林。正當我懷疑著,我腦海中忽然出現一段信息:歡迎來到貪婪國,好好享受!
什麼!只扔下一句……好好享受。我坐起來,旁邊突然出現了一個橘色的袋子、一把散發著紫南色光芒的大刀和一封信。我先把信拆開,看看它的內容。‘下面,讓我解釋一下遊戲規則:在這貪婪國中,只有每個月最最最富有的人可以離開,每個月統計一次,得到的錢財會被兌現為現實的錢。在這裏,任何行為都是合法的,包括偷、搶和殺人都不會有任何懲罰。我們提供了武器和可以裝無數的錢的袋子,請保管好,遺失不會補發,好好享受!’
這是什麼爛遊戲呀!我看看地上的刀,決定不會做任何違法的事情。我起身,穿過叢林,探索一下這裏的地形。忽然,我聽到一聲巨響。我向著聲音傳來的方向走去,看到一名滿身肌肉的大漢,向著一名身受重傷的男子走去,想要殺了他。我看不過眼,提起大刀沖過去。那名大漢沒料到背後有人,被我砍中,昏迷過去。我抱起那名身受重傷的男子,匆忙走去。我找了一處山洞,把他放下。過了一會,他悠悠醒來。他睜開眼睛看到我,問道:‘是你救了我嗎?’我說對,然後說了我遇到他的情形。他也告訴了我為甚麼被人追殺。原來,他在現實是一名警察,和另外三百名來自中國各地的警察為了調查‘貪婪國’背後的人而來到這。他們不斷擒住以不法手段賺錢的人,打入他們建造的牢獄。所以,貪婪國國王下令捉捕他們。他告訴了我他的名字,他叫陳鳳。他也邀請我加入他們。我當然答應了,在這我也沒甚麼可做的。
於是,他便帶我到了他們的總部。他們的總部非常隱蔽,難怪沒人發現他們。他們相處和睦,與其說是同僚;不如說是家人,兄弟。他們對我也很好。
過了幾個月,我與他們也漸漸混熟了。他們帶我熟悉周圍;又帶我走過縣城的每個角落。那縣城跟電視上古代的縣城一模一樣,甚至跟加仔細,讓我感覺自己會到了古代。
一天,他們收到消息,縣城裏的一個富有的人—劉志長殺了別人一家,搶了他的所有家產。我聽說在這死了,在現實也會死,想想都不寒而慄。我跟著他們其中四個人去捉捕劉志長。不過幾個小時,行動便成功了。在回去的途中,我看到一張被丟在地上的紙,竟然是通緝我們的通緝令。上面寫著:‘如若提供這些叛亂者的根據地,賞五千萬。’什麼,五千萬!這是筆巨幅呀!我忽然貪念油然而生:‘就算我背叛了他們,也不犯法呀!誰也不會知道是我做的,不會被人在現實生活中被捕。更何況,這是五千萬呀!’
你會怎麼選擇呢?
我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