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特別煩下雨。一下雨,出門就得拎著一把長傘,褲腳總是濕一半。騎車會濺一身泥,走路怕踩進水坑。最氣的是週末本來約好去打球,雨一來,就全泡湯了。那時候我覺得,喜歡下雨的人,要麼是裝文藝,要麼是不用上班上學。
轉變是發生在去年。有個週六我本來要去交材料,剛出門雨就下瘋了。朋友說別來了,改天再去。我退回家,換了身睡衣,翻出櫃子里落灰的一本小說。外面雨聲嘩嘩的,屋裡安安靜靜的,我抱著熱水杯看了一下午書。
合上書的時候天都暗了,雨還沒停。但我居然一點也不著急,心裡莫名其妙地松快。
後來我發現,雨天其實挺好的。不用硬著頭皮往外跑,可以名正言順地窩在家裡吃碗熱面,或者單純發發呆。樓下的樹被洗得綠油油的,空氣也沒那麼悶了。現在我反而盼著偶爾下場雨。
以前覺得下雨是老天爺在搗亂,現在才明白,它是強行按了個暫停鍵,讓我這個總在趕路的人,有機會喘口氣。就好像剛才窗外又淅淅瀝瀝響起來了,我沒找傘,笑著去燒水泡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