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昏黃燈光的指示下,目光漸漸移向地下室的內部。儘管是見多識廣,我也愣住了,地下的不就是許多早已看不清模樣的照片嗎?撿起一幅算好的,好像是一個老奶奶站在中間,在她旁邊的都是小孩,但模樣早已看不清了。
好奇心驅使下,我開始尋找這個答案,寫文章,投稿,媒體,通通都試過。不過幾個月,就有人聯繫我了,那人自稱是這個老奶奶的舊識,他跟我說我去的那座廢棄房屋,從前是孤兒院,裏面的孩子都是奶奶帶大的,不多,但也有八九個。後來奶奶意外離世,裏面的孩子也被帶到其他孤兒院去了,房屋也自然廢棄了。
不知出何原因,可能是緣份,我想為那些孩子們找回曾經的「家」、曾經的「溫暖」。我開始走訪各個孤兒院,看看有沒有這些孩子的蹤跡。不知怎的,總覺有幾分熟悉,直至在走訪過程中,有人在街上叫停我,還問我是不是林林,沒有等我回答,她又說她是曾經孤兒院裏的小孩,叫小方,還說從前是我最好的朋友。問題是,我完全毫無印象,問她是不是認錯,又說記得我臉上的痣,不會認錯。只可硬着頭皮跟她交換聯絡方式,但我心中的疑惑卻更重了。
回到家,我發現自己對小時印象不大,全都是十歲以後的了,越發疑慮自己的身世。打了個電話給媽媽,告訴她今天遇到的事情,她也只是沉默,過了許久才說,我小時原是這間孤兒院中其中一個小孩,後來孤兒院倒閉,我生了一場大病,將裏面的事忘記得一清二楚。媽媽是知情的,但害怕我知道不是她親生打擊太大,所以才選擇隱瞞。
我也不怪她,只是沉思許久,怪不得我會那麼執着,怪不得我會那麼熟悉。靈感湧現,決定將這件事改編發佈,將我遇到的人和事通通寫下,希望這樣能找到自己曾經的玩伴。在寫小說期間,我還是總回到那間廢棄的房屋中看看,看看自己曾經的「家」。我想信會在小方的陪伴漸漸找回自己的記憶,屬於這「恐怖」的廢棄房屋的記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