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是醜惡的,貪婪是人的本性,而我並不例外。我不斷偷竊他人的財物,換取成自己的財富,我不再是那個貧窮、到處流浪的乞丐!但是人不會輕易滿足,只要滿足這瞬間的渴求,下一刻便會產生另一個慾望,不會停止。
我在擺脫乞丐這個身份後,仍不斷偷竊,目標從普普通通的手機丶錢包,變成價值連城的古董丶寶石,這都是為了令自己更加富有。
除了偷竊,我還認識了一班「新夥伴」,我們都有一樣的目的,就是賺更多錢、變得更富裕。我們在貪婪國一起經營一間賭場,吸引了不少和我們一樣,渴望著金錢的市民。但那些踴躍前來我們這間賭場賭博的市民,卻不知道他們是無法從我們這間賭場贏錢的,因為我們出了老千。
我們會讓剛開始賭博的人贏幾把,令他們以為很容易就能贏錢,為他們帶來希望,可是之後卻讓他們一直輸,而他們便會花更多錢,期望可以為自己翻身,結果卻越踩越深,最後便把整副身家都輸在我們的賭場中。
賭場的經營給了我龐大的收入,使我成為了貪婪國的富豪,過著奢華的生活。而我變成富豪後,我的慾望卻從沒有消失。我還想要更多、更多!因此,我和我的夥伴們一起去搶劫貪婪國其他富豪,把他們的家產瓜分,讓自己財產更豐盛。
但是貪婪是要付出代價的。
原來和我一起經營賭場的「夥伴」,都看上了我的家產,一直想盡辦法,希望可以把我的財產據為己有,於是他們便聯合那些輸盡錢和痛恨我的人,一起對付我。他們衝進我家,然後一直毆打我,對我拳打腳踢,直至我彈動不得丶失去知覺,暈倒為止,他們還奪去我所有值錢的東西,接著逃去。
當我再醒來的時候,我滿身傷痕,失去我所獲得的一切。然後從貪婪國富豪變回了最初那貧窮的、到處流浪的乞丐,到最後,我還是一無所有,而這就我貪婪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