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確討厭循規蹈矩,但如果人人都可以隨心所欲,這個世界又如何景況?
我無時無刻向往自由,自由是人與生俱來的權力。但權力伴隨義務。我的確有想過拋下手頭所有工作,肆意玩樂。但我選擇克制,克制,是無奈亦是責任所在。
我為工作勞碌、為生活奔波、為錢財拼搏......
我的確疲於奔命,但我既然選擇這份工作,我就應該負責到底,職責所在我既然享有了工資,亦應該承擔工作義務。
如果人成為了影子的奴隸,只追隨自我想法 可以對任何責任都不顧而去社會秩序將無以為繼。
總有人認為隨心所欲、肆意妄為才是自由, 覺得禮教律法、典章制度是墨守成規 會扼殺自由令人不可隨心所欲要循規蹈矩要被約束。
但典章制度,令人民有規可循,免於紛爭,更是社會秩序之本。但正如德國法律學者所述 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標準 而禮法恰恰可以形塑道德自律。禮教律法、典章制度兩者相輔相成。
自由從來不是肆意妄為,亦不是墨守成規。 人追求的自由亦不應是盲目反抗 更不是盲目服從。
自由是克制、是明白權力與義務密不可自、是擁有獨立思考對錯的能力 不隨波逐流。
人可追求影子所表達的理想,但從不應成為影子的奴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