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每日都居住在這裡,一個人人都討厭的舊區......
在這裡,每天都要憂心自己的生活。而且還要到處找工作,沒有足夠的金錢,幾乎三餐不繼。我只好向鄰居借些錢,好讓我糊口。幸好他們很友善,說:「你不用急著還,待生活好些才還錢吧!」我很感動,只得連忙答謝。我萬萬料想不到,在這個像廢墟的居所,竟然還存有這種溫暖的人情味。
之後我找到一份工資較多的工作,算是能支持生活,但我依然選擇於那裡居住。問我為何?原因是,我在這裡找到了家的感覺。我再次拜訪那位曾經幫助我的好鄰居,可惜他已經離開了......
我後來儲蓄了十萬元於戶口,希望能幫那兒的小孩得到更好的生活。最終當然成功了啦。而且我還得到了新的居所,成功離開了舊區,走進新市鎮了。這麼,生活就比以前好了,找工作變得方便,也不用擔憂伙食。可是,我還不忘那位曾經幫助過我從困苦中走出來的好鄰居。可以說,現在的我是由他改變的......
三年後舊地重遊,我卻再也感受不到那種溫暖。因為那舊區已經被發展了。縱使如此,這溫暖是曾經擁有的。想到這裡,我就再也不感到可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