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事或物由不喜歡至喜歡

  • 作者筆名:陳子傑
  • 發表日期:2026-07-31
  • 寫作年級:F3
  • 字數:814
  • 文章類別:其他

從恨到愛的毛筆

書房西窗下的榆木筆掛,第三個位置總是空著。那裡本該懸著一支狼毫筆,但它常年被囚在抽屜最深處,與舊橡皮、斷鉛筆為伍。那是父親贈我的十歲禮物,卻成了我少年時代最鮮明的傷疤。

我恨它。恨它代表的永無止境的「永字八法」,恨它身上松煙墨洗不淨的氣味,更恨它映照出的、我的笨拙。父親說筆鋒如劍,我卻總讓它在宣紙上洇出狼狽的墨豬;父親說運腕要如雲流水,我的手臂卻僵硬如木。每一次失敗,父親沉默的搖頭都讓那支筆變得更重一分。它不再只是筆,而是父親未竟的期望、是我無法跨越的門檻,是黃昏書房裡令人窒息的靜默。

轉捩點是一個雨水叩窗的深夜。我為隔日的書法比賽焦灼,賭氣般將筆擲於案上。父親聞聲進來,沒有責備,只是默默撿起筆,在廢紙上緩緩潤開筆毫。昏黃燈下,我忽然看清他握筆的手——指節粗大,手背爬滿淡斑,虎口處有經年累月的墨漬,像一枚褪色的印章。

他寫了一個「永」字。沒有言語,但我第一次看見,那筆鋒在他手中並非凌厲的劍,而是溫柔的犁。每一劃都像在時間的土壤裡深耕,帶著某種虔誠的顫抖。最後一捺將盡時,他輕輕說:「筆是活的。你恨它,它就死;你感受它,它就活過來。」

鬼使神差地,我接過了那支依然溫熱的筆。當筆桿再次貼近虎口,奇蹟發生了——我不再對抗那微妙的阻力,而是順從它,像順從一條河的流向。墨跡在燈下舒展,我第一次看見墨色裡有層次:最濃處如子夜,漸淡如黎明,飛白處似有風穿過。原來筆鋒會呼吸,原來紙張會應和。

那一夜,我寫壞了三張宣紙,卻在第四張上,看見了一個勉強站穩的「永」字。它依然笨拙,但筋骨裡有了溫度。從那天起,我不再「練字」,而是開始「養筆」。每日清晨為它理毫,感受動物毛髮在指尖的柔韌;每一次蘸墨,都像與古老松煙對話。漸漸地,恨意褪去,我在橫豎撇捺間,讀懂了父親未曾說出口的話——他要給我的不是技藝,而是與這柔軟筆鋒相處的耐心,是在浮躁世界裡沉澱自己的能力。

如今,那支筆終於懸上了筆掛第三位。晨光掠過時,筆毫會泛起一層淡淡的金暈。它依然不是利器,卻成了我的舟筏——每當心浮氣躁,我便提筆寫字,在墨香深處,與千年的時光、與父親沉默的愛、也與曾經那個憤怒的少年,平靜相會。原來恨與愛之間,隔著的不是山海,而是一次用心凝望後,對生命粗糲質地的溫柔接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