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二零零五年起,我有寫網上日誌的習慣。為何不把生活點滴記錄在私人簿本中呢?那是因為我想公開私隱。在電腦世界中發表自己的意論;分享每日喜怒哀樂。我清楚知道將會有訪客、有討論、有比較......
我並不介意任何人士的進入,唯一值得商榷的是究竟你如何看待「網上日誌」。要將其私有化亦可;要人自出自入也可。只要你內容吸引,相信訪客絕不少。近日我發現有人在網上日誌記錄我的生活,是一有趣話題呢!
我成了追究對象!第一反應當然呆若木雞.再三思索這些人的動機。我的生活是如此大眾化,並無每日見聞,只有簡單幾行,記錄當日心情。然而,那些人在網上日誌記錄著我每日生活,資料哪來的呢?他們像記者,我卻無法看到他們的存在。
其內容真實程度是我無法奉告。有我的全名;有我家的地址;知道我的父母;了解我的學校;清楚我的朋友......我只是一位演員,享受著我的工作。當我漠視攝影機的出現,看著這些網誌哭泣卻無濟於事的時候,我已經是一位公眾人物!
我的生活不再自由,因為身份;因為工作.我要作出改變。因為有人在網上日誌記錄我的生活,我須有規範。雖然網上日誌的公信力強,我亦沒有想法子去阻止他們繼續探討。
我會生氣嗎?我會介意嗎?到現在二零零七年,依然不間斷地談論我。對於他們,在網上日誌記錄我生活是一件可增加訪客數量的事情。我發現了,亦可作其中一位訪客加入討論呢!這一切都可說是咎由自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