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當你堅持做一件事21天,那就會變成習慣,可我非常討厭這個習慣。
以前的我一直不太喜歡它,於我而言,練琴是一項任務。每天都要坐在琴凳上反覆練習指法,左右手總是像不認識一樣配合不到一起,所以就算是比較簡單的小節,我也需要更長的時間去練習,手指練的發酸,也感覺練琴十分枯燥乏味,可我不得不練,所以漸漸的,我越來越不喜歡彈鋼琴。
直到有一天,我完整的把那一首星光圓舞曲演奏出來,整首曲子沒有以往練習時的卡頓,一種前所未有的成就感在我心裡散開來。那時我發現,其實彈鋼琴也沒有那麼無聊,能透過自己的努力彈出一首完整的歌曲,那一種成就感令我十分開心。
慢慢的,我不再那麼排斥彈鋼琴。每次練琴時,也不會感到煩躁或無聊,反而會比以前更專心的練習。也不再是一項任務,而是興趣。剛開始看著枯燥的事情,只要堅持下去,就能擁有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