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金和興趣

晶文薈萃 十優文章

何謂金錢?金錢是一種交易工具,也是一種抽象的物品。幾乎任何東西都可以換為金錢,而金錢也幾乎可以換為任何東西。何謂興趣?興趣是指由愛好產生的一種積極的情緒。每個人長大後都要選擇職業,但選擇職業有很多考慮因素。有人認為應以薪金為先,也有人認為應以興趣為先。你認為應以甚麼為先呢?我認為應以興趣為先。

著名醫生史懷哲說過:「世上真正有價值的事物,需要熱情和犧牲才能完成。」為興趣而工作,才會有熱情和满足感,這比得到豐厚的薪金更值得我們追求。而英國的小說家薩克斯也曾說過:「金錢可以買『娛樂』,但不能『快樂』即使人們擁有很多金錢,要是他們正做著自己不喜歡的事情,仍不能感受到真正的快樂和满足,試問這樣的人生還有意義嗎?

人生最美好的事情,就是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南丁格爾是個好例子。從前護士被視為低下的工作,但南丁格爾不顧父母反對,堅決要成為一位護士,從事自己感興趣的護理工作。她不但成為了一名好護士,更創辦了世界上第一所正規的護士學校,改變了人們對護士的看法。

「一個人的價值,應當看他貢獻甚麼,而不應該看他取得甚麼。」這句話是科學家愛因斯坦說的,這句話的意思是人應該貢獻社會,而不是索取,只有貢獻才能體現自身的價值,才會得到人們的尊重。可惜現在的人只考慮自己能賺取多少薪金,而不會考慮自己能為社會作出甚麼貢獻。

正所謂「行行出狀元」,如果興趣能寓於工作的話,只要選擇自己喜歡的工作,無論身處哪個行業,人們做事不僅會顯得勤奮、連煩瑣的工作也會非常樂意和開心地完成,憑著熱情和幹勁,更也容易獲得成就。總而言之,選擇職業應以興趣為先,不僅可以令人們容易得到滿足感,連生活都變得更多姿多彩。因此,我認為選擇職業時,人們應該以興趣為先。


林翼勳博士評語

此篇更舉出三例,且以貢獻社會為有價值人生,亦得人尊重。


本文章獲輯錄於 《晶文薈萃 精選文章》第 13 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