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容

  • 作者: 李以琳
  • 寫作年級: F3
  • 寫作日期: 2015
  • 學校: 培僑書院

已忘了自何時起,「包容」二字彷彿成為了「忍讓別人缺點」的代名詞,筆直墮入貶義詞圈。地鐵內,拉行李箱的旅客橫衝直撞,除了偶爾飆出的幾句髒話,聽得更多的反而是語帶鄙夷的「包容吓人地啦!」,外加一堆白眼。

語出《漢書•五行志下》的「上不寬大包容臣下,則不能居聖位」,「包容」原意本為告誡為君者凡事別斤斤計較,應對他人多加接納,帶「寬容大度」之意。而清末林則徐寫下有關的一句「海納百川,有容乃大」相信更為人熟知。海,既源於雨,也源於河,亦源於湖,然而它並不對眾水間的異同加以排斥,反倒一一將其容下,讓他們匯聚成川,從而令自身變得更「大」。

在世間,每個人也擁有獨特的特質,有優亦有缺,沒有兩個人會絕對一致,彼此間因而難免會存在著一定程度的差異。而這些相處時的隙縫往往只能依靠相互的容納體諒以填補。人若能秉持如海般寬廣的胸襟,諒解並容下別人的相異之處,不管是風俗,還是習慣,相對地就等於同時納下了其值得學習仿效的地方,也才就會令己變得更充實,更「大」。

一直以來,生於香港,面對不同種族,坐擁不同文化背景的他人,倒也能夠看見包容的充分施展。至少,在看到別人處於齋戒月,又或是在進行虔誠的膜拜,大多數人都不會投向奇異的眼光,更極少伸手指指點點。結果,儘管差異仍舊存在,但我城的文化姿彩卻更豐,在「包容」之下變得更「大」。

但,必要的「包容」卻不等於無底線的退讓。矯枉過正的包容,每每只會淪為「縱容」。包容,是建基於雙方間互相的尊重之上。當一些錯誤的觀念行為影響到他人,就已是瓦解了對一方的尊重。失去了尊重這一基石,談何包容?

這時,其實更應對他們的行為作出相對應的修理調整。若給予再多的體諒容納,不但不會「有容乃大」,反之助長了本末倒置的這些風氣,並將進一步蠶食包容本來所帶的善意。

包容,本蘊含著人與人之開相互尊重、諒解、接受的美好情意。然而,近年來眾多事件的出現,令部分人摒棄了寬容大度而直接投身言語肢體衝突之餘,亦使更多人扭曲此二字的原意,藉包容之名任由他人利益被破壞,又或是視之為不挺身而出的借口。如此般,又有誰能夠從中獲益呢?

包容,是一種處世應具的態度,不是縱容,也不是一抬高自身、貶低別人的工具。


本文章獲輯錄於 《晶文薈萃 精選文章》第 7 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