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男女婚後通常不與父母同住,你認為這是否有違孝道呢?

我認為青年男女婚後是否與父母或公婆住在一起,並非孝道有虧,而是受到了許多方面因素的掣肘。

首先,香港的房屋普遍不大,青年夫婦有許多支出,未必能承擔起高昂的買房開銷,住上足夠寬闊的房子,因而大多硬性條件並不滿足青年夫婦與父母或公婆同住。即便有心與父母同居同住,也得努力攢錢,另想辦法。

其次,青年夫婦大多忙於工作,為口奔馳,即便與父母同住,也無暇多加照顧,甚至缺乏時間作充分的生活交流,易生磨擦吵鬧。這種社會現象十分普遍,而且父母輩多少與青年夫婦存在觀念、思想文化上的差異,故此容易發生紛爭,不利同居同住。

在我看來,是否與父母公婆一起居住,與孝道並無太大衝突。和父母相處,更多的是需要心靈上的溝通。家人之間相互關懷愛護,對父母的孝順敬愛大可藏於心中化為行動,而非一定要體現為同住的形式化。社會的發展與變化使從前的傳統觀念起了改變,而不變的依然是父母子女的那一份血肉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