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郊遊說起……

記得小學五年級的一次學校旅行,同學們都興致勃勃地談論旅行的集體活動。是次旅行地是讓人心曠神怡,且有各種小花草地的郊野公園。

到了目的地,是自由活動時間,同學分散去進行不同的活動。看見那兒樹影婆娑, 真的使人心曠神怡,所以我和朋友便急不及待,可找個既安靜而環境優美的地方坐下野餐。不用幾分鐘,便看見一塊種滿了可愛彩色小花的大草地,正當想踏上之時,卻留意了一個「請勿踏草」的小木牌。雖然如此,仍有一班頑皮的同學衝向那草地,完全無視那小木牌,可憐的小花就這樣遇難了……

一會兒後,有數隻蜜蜂向那些頑皮的同學飛去,他們都嚇得心驚膽顫,在草地上跳來跳去。最後他們被遠處站著的管理員和老師看見,不但受到責駡,而且禁止他們自由活動了。

明明在小木牌已提醒他們不可踐踏草地,怎麼還要在草地上跑跑跳跳呢?最後被蜜蜂攻擊之餘,還被老師及管理員責駡,更失去自由時間。這好叫我們不可輕視任何一條小規條,要遵守規則去行每一件事,這就可得到更多的自由空間不損害別人利益,可達致顧已及人相得益彰的效果。否則,就只會害人不利己,最後後悔莫及。

在日常生活中,如學校,假若所有學生也不遵守校規,情況一定會亂得一塌糊塗。以「愛惜公物」一規為例,雖然只是短短四個字,但如果所有同學都忽視和不守這條規則,到處破壞學校的公物,同學便沒有一個好的學習環境;沒有一個好的學習環境就不能好好學習;不能學習的地方也不叫學校了。而在社會中都一樣,法例不許偷東西,假若所有人也偷東西,商家賺不到錢、偷東西的人要坐監,這只會自動放棄享受自由的權力和機會。由此可見,守規絕不能輕視!反要嚴從。

每一條規條的訂立也有它的意義。雖然規則的用字簡單而精煉,卻不要小看它的威力,因為它背後卻藏了深層意義。只要重視並遵守它們,我們就可以免受不良後果,失去自由了。


本文章獲輯錄於 《晶文薈萃 精選文章》第 5 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