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施比受更為有福」,你同意嗎?

我從小就聽到「施比受更為有福」這句話,但不大明白箇中含義。直到升上中學以後,開始接觸社會服務團體,我才明白這話語的深意。它是指「施贈者比受惠者更為有福氣」的意思。這是因為能夠成為施贈者,代表我在施贈的一方,無論是物質方面還是精神文明方面,我都是足夠的,甚至有剩餘的能夠贈予受惠者,這顯然是施贈者較受惠者幸福了。我十分同意這句話。我曾當過施贈者,我能真正的感受到那份幸福。

還記得我在唸中四的時候,四川省汶川發生了一場大悲劇。在大地震後,汶川的人民很需要別人施予援助,特別是物資上的救援。當時,我只是一個中學生,不可能親身飛往當地救災,把被困在瓦礫中的人民拯救出來。我唯一能做的是留意收看電視新聞,默默地在香港這一片福地上祝福他們,並響應學校的呼籲,盡我的能力捐獻少許善款等,但這已顯示出我們在香港這些施贈者較在汶川的受惠者為幸福。我能捐款,表示我在金錢方面有多餘的可以惠贈他人;我能祝福他們,表示我在當時並沒有遇上災難、危險,仍能持有一份關愛他人的善心。這一切一切都展示出我較當時生活在危險之下和家園被毀的汶川居民來得幸福。

其實,「施比受更為有福」這句說話,不只是只可以在捐款中體會出來,就算只是簡單的義工服務或是捐血等,都能彰顯著那這句說話的含義。

就以捐血為例,血液在每個人的身上都流動著,但卻不是每一個人都能捐出自己的血液。捐血者必須身體健康,在指定期間內沒有患上任何傳染病,沒有患上任何有關血液的疾病,我們的血液才會被接受。如果你能成為捐血者的一員,這已經證明了你身體健壯,這是十分幸福的一回事。須知道,在這世界上,每一分鐘都有人身在病患之中;每一分鐘都有人被病魔奪去生命。相比起來,捐血者既是身體健康,又能有餘力幫助因病患而需要血液的受惠者,這真是太有福了。

或許有人說:「受惠者能不勞而獲,等待別人的慷慨捐獻,這才是真正的有福啊!」請你細心想想,有誰不願意自己擁有的比別人多,然後有資格、夠資格去幫助、安慰他人,並開開心心地當一名施贈者?有誰願意自己活得比別人困苦,然後甘心在一旁伸手等待他人的幫助?因此,受惠者得到別人的施贈並不是像表面般那麼幸福的吧。

記得有一首聖詩的歌詞這樣的:「我不企求他人安慰,只求安慰他人;我不企求他人的寬恕,只求寬恕他人」。我當然明白「施恩莫望報」的道理。然而,儘管是小小的施贈,就能幫助到有需要的人,我也會感到幸福快樂的。常言道:「施比受更為有福」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