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不見疤痕的傷害
- 作者: 許凱喬
- 寫作年級: F3
- 寫作日期: 2024-4
- 學校: 聖文德書院
「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陳壽。其實,欺凌行為的定義準確來說是有計畫地使用肢體暴力、言語威嚇或排斥異己等行為來得利益,像金錢、物質、權利、心靈上的滿足等。不論是如迷漫輕紗的一個動作,或是如煙似霧的一句話,還是纖細銀絲的一個眼神,只是動機不純和令他人感到不適,都可以對人造成無形的傷害。
花有重開日,人無再少年。青春時光總是如白駒過隙船稍縱即逝,在這美好的花季,欺凌就是導致無數花季少年墮入無限深淵,折枝花落的幕後黑手。「你怎麼跟豬一樣胖哈哈!」看似玩笑的一句話,卻是帶有嘲諷意味的語言欺凌;朋友上下打量你,或是譏笑的眼神,卻是精神欺凌;有人將你的物品肆意毀壞,刻意傷害你,折式行為欺凌。這些行為如惡夢的搖籃,留下一個沒有印記的疤痕,永遠無法從被害者心裡徹底抹去痕跡。有人說時間會撫平一切傷疤,可它並不是良藥,不會隨時間的推移而迎刃而解,不會自動癒合了傷口。
欺凌就像一團熊熊的火焰,一旦點燃便會蔓延擴散,禍害無窮,將受害者稚嫩的心燒的殘破不堪,將他們鎖在黝黑囚籠裏,將他們困在剝牀及膚的痛苦中,只剩無盡黑雲及絕望吶喊苟延殘喘。可他們不該這樣,他們應該放肆奔跑於大地,沐浴著陽光,沉醉在風裏,偶爾接受大雨的洗禮。我憎恨那些施暴者,那些狹窄靈魂既佈生善,也散發著惡臭,是路邊被人隨意踐踏的野草,是垃圾桶長滿蟲卵的殘餘。他們把取笑當作玩笑,把貶抑化作玩昧,把戲弄當成玩趣,損人利己、自私自利的把自我的快樂建立於別人的痛苦之上,悲哀且可恨。
「孩子們不要哭,哭會顯得我們懦弱,我們要向著陽光,爭取我們的權利。」——葉永志。每人都要有面對欺凌的勇氣,路上總有陰影,抬頭可見陽光。勇敢的越過荒野裏的崚嶒斷岸,划過苦裏的漫漲洶湧,向欺凌者說不吧!為桀驁的自己,為燃燒不滅的靈魂,為黎明必至的明天,反抗那欺凌你暴戾
的黑熊,鼓起勇氣衝出這片迷霧森林,與黑暗殊死搏鬥。因為縱使山高險阻,風雨如晦,但光明終將照亮每一個黑暗的角落,陽光總會燦爛,我們也總會明媚。勇敢抵抗和年對欺凌吧!踏過這段崢嶸歲月,你便是熾烈的玫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