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辨」

經濟全球化促進世界貿易,商品、商業、服務日新月異,五花八門。富有商業頭腦的香港人,也用盡渾身解數,向尊貴的顧客推銷公司最新產品,務求增加營業額。而事實上,在今時今日的商業社會,只要你能言善辯,靠一鐵舌,能巧言令色,便能在商業社會中分一杯羹。然而,在商品多得眼花撩亂的世代,除了善「辯」,還要善「辨」。

子曰:「巧言令色,鮮矣仁!」今之政壇,論政治多於政策,實非港人之福。所謂「苟利國家生死已,豈因禍福避趨之」?也只不過是詩中一小節,而非議員的氣節。在這個危機四伏的社會,市民每刻如履薄冰;「辨」除了是保障自身利益之外,更是挫善辯、甚至狡辯的鼠輩們之銳氣。

辨,本身就是一種生活態度。以香港人為例,家庭主婦在菜市場議價;少女們在網上組隊團購,搜羅價廉物美的產品;結他手在琴行中用幾個小時試用不同的結他;也是「辨」的行為,透過「辨」確保不會錯用金錢,保障自己的利益,這是最基本、普遍的「辨」。

然而,「辨」普遍出現在街頭巷尾,偏偏在一些大是大非之事中,「辨」卻銷聲匿跡。

二零零八年金融海嘯,除了揭露了世界金融監管的漏洞,還有人性的貪婪。能言善辯的銀行家及經紀,把一堆有毒資產包裝成所謂證券出售,又巧立名目,將賭博變成「槓桿化」,剝削別人說成「利潤極大化」,危害社稷叫作「商業本位」。雷曼兄弟破產,一石激起千重浪,骨牌效應,信心危機,苦主多不勝數,香港市民也備受牽連。固然商家見錢開眼,罔顧道德和社會責任,是十惡不赦;不過正所謂「投資涉及風險」,君子無所不用其極,一時投資失利,辨別過程失誤,能怪誰?

辨清事實,判斷是非,在這個表面文明,實則無異於森林般弱肉強食的社會,更為應世。世異則事異,那些年文人辦報,對事實和道德有固執,文字更為優美簡潔;但今之報則令人髮指,大字標題將小事化大,將事實模糊化,加入自己的偏見和立場,一篇報道竟看似個人宣洩怒氣的評論,非驢非馬,良莠不齊,聞者驚而拍案。可恨的是,這些報章是主流群眾的心頭好,是非不分,被傳媒牽著鼻子走。事異則要備變,辨清真偽,對事情要多角度批判思考,不然被蒙在鼓裏,社會前程因而斷送。

辨,至少能保障自己的權益,會當凌絕頂,方能一覽眾山小,釐清事實,洞破奸人之計;不辨,成他人之傀儡,成物質之奴隸,甚至成千古之罪人,皆因是我們縱容,是我們怠惰。蘇格拉底說:「不諳政治之人,就要承受比自己昏庸的人管治之代價。」政治乃社會事,社會事須明辨,明辨只是非之心,是非之心,智也。

世事洞明皆學問,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為自己,為家庭,為社會,「辨」這生活態度要傳承,為萬世開太平,辨也。


林翼勳博士評語

於必欲置辨之事指示法門,切莫輕輕放過。


本文章獲輯錄於 《晶文薈萃 精選文章》第 4 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