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賊入屋(上)

「小鋒,怏回房間唾覺,別這麼晚還在看電視!」媽媽生氣而苦口婆心地說道。

「媽......媽,可否看多一會兒?」

「不行!」

看到媽媽毅然的「裁決」,小鋒無奈地回到房間裏唾覺去了。

這時,門鈴響起。

原來是爸爸下班回家,當媽媽準備了晚餐放在桌上,她便拖著疲憊的身體往房間裏去。

爸爸津津有味地把豐富而美味的晚餐吃光了,他便立刻收拾餐具、碗筷等等的放進廚房裏,他也回房間唾覺去了。

然而,爸爸因太疲倦而忘記他一定會在唾覺前幹的一件事情———關上大門。

很快,這家人全都熟睡了。

就是這一晚,他們過於倒霉。

深夜,一位樣子猥瑣,身穿一頂運動帽以及一幅深黑色的太陽眼鏡,身穿一件深藍色的上衣,下身便是一條深色的牛仔褲。

他偷偷摸摸地打開這個大門後,他才發覺原來這家人是富有得很,看來他這次走運!

我說他這次走運,是因為他嘗試差不多三十次走進人家的家裏,當然每次也沒有成功!

然而,這次卻與往常不一樣。

小偷靜悄悄地走到客廳中心,開始進行他的精心策劃的計劃。

這一次,是他最幸運的一次。

不,不,不!應該說是這一次是他能夠未雨綢繆的一次,因為每次都在他未成功走到人家的家中,已經人家發現。

所以這次他有備而戰,決定來一次他從未使用過的方法———赤腳走路,這一下真是絕透了!

要更正!「絕」並不是對其他人絕,而是對自己絕,原因是因為小鋒昨天不小心打破了一個花瓶。

媽媽雖然已經掃了,然而還有少許還未能掃走,他的運氣也突然消失在空氣中了。

正當他踏下地面前,他鋒利的眼睛猶如小貓遇見小老鼠般的,他萬分小心地跨過「陷阱」,順利走到客廳中心。

不知道他為什麼原因而停住了腳步呢?

原因十分簡單———因為小偷以往他每次也是在客廳尋找「線索」,當然不足夠三分鐘,人家已經發現他!

經歷這樣令人難以忘記的經驗,他一下子聰明了過來。

先去這户人家的房間尋找「線索」,是他這一次絞盡腦汁、最下功夫的事前計劃。

小偷鬼鬼祟祟地走到小鋒的房間,隨後他的運氣又轉變成倒楣!因為小鋒來了一個大噴嚏!

這個噴嚏真棒,竟然吵醒了他的父母。

他們當然看見小偷,媽媽大叫起來,而父親手中已經拿起了一件武器———掃帚!

父親的強頂的是使用掃帚,小偷當然不能逃出他的掃帚!

小偷被抓到警察局,這件事又告一段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