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位鄰居

我的鄰居是我的朋友,也是我的知已。

我的鄰居今年十五歲,身高比我矮半個頭。他有著一頭清爽的短髮,一張沒長大過的臉孔。他的左手有一顆十分顯眼的胎痣,可能是錯覺吧?我常覺得他左手上的胎痣愈來愈大。

他不太喜歡別人稱呼他的全名,所以我常捉弄他,稱呼他的全名。不是我愛和他鬥氣,是因為我認為他的名字根本沒什麼奇怪或可笑。頌文,我認為不錯,真的不明白他為什麼不喜歡。

這一位好鄰居,我是在六歲時認識他的。認識他的經過我不太記得了,但在我印象中是挺惹笑的。

我為什麼說他是好鄰居?不是因為我們是朋友而說他是好鄰居。是因為我們在某些時候十分合拍,有些時候則是水火不容。我常常跟他說話也令他無話可說,不留半點餘地。他也常常捉弄我,令我醜態盡顯。可是,他的身份轉為鄰居時,他真是好得不能用文字形容。

記得有一次,我忘了帶鑰匙,父母剛好外出了。那我只好問他可否在他家等待我父母回來。這還不是我感動的。到了晚上,我的父母還沒回來,他還陪我到家樓下吃晚飯。這可能對各人來說沒什麼大不了。可是,對我來說則是一碗熱騰騰的雞湯,灌進我的心靈,讓我感到十分溫暖,因為他並不是「必須」和我一起到家樓下吃晚飯。

凡此種種,令我感受到他那種鄰里間的互助互愛、朋友的友情,我相信人間的友情就是這一點一滴的感動所積累而成的!

現在,我和頌文還是知己、朋友、鄰居的關係。現在,我還是他的戀愛軍師,我希望我這個好鄰居,在他結婚後,我還是他的好友,他的知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