籃球起源

  • 作者筆名:陸鈞信
  • 發表日期:2006-08-27
  • 寫作年級:F3
  • 字數:450
  • 文章類別:娛樂

籃球運動事由美國麻州春田國際青年會訓練學校體育教師─詹姆士‧奈史密斯博士於1891年所發明的。這種以投籃入球、按投入籃內球數的多寡來計分的遊戲,是詹姆士‧奈史密斯因天氣寒冷不能進行戶外活動而發明的室內活動。奈史密斯為了要讓大家打起精神,就想起了一個小時候常玩的團體遊戲:兩隊共同爭奪一塊石頭,看誰先把石頭丟進地上的凹洞中就算勝利。他以這個遊戲為基礎,以足球代替石頭,再將梨桶釘在運動場二樓兩端懸空且突出的走廊當作凹洞,並且參考美式、歐式足球和冰上曲棍球的規則,訂立了十三條遊戲規則。在一八九一年的聖誕節夕,籃球運動就這樣產生了。歷史上的第1場籃球比賽於1892年1月20日在春田市青年會舉行。最初在體育館兩端牆上10呎處懸掛兩個桃木籃子(Basket因為當地盛產桃子)進行比賽。這項因此被定名Basketball(譯為籃球)。1892年詹姆士‧奈史密斯為籃球運動制定13條規則,比賽時間分為上半場、下半場各15分鐘,對場地大小也有規定,上場人數由每隊10人、9人、6人減至1893年正式決定每隊每場上場人數為5人。1936年柏林奧運會將籃球列入正式比賽項目。自此,籃球運動傳播到世界各地,風靡全球。這個人真是太偉大了,發明了如此有趣的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