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以前,有一名男子因涉嫌貧污和以及傷人案被捕,法官判他終身牢禁。那名男子被送到去赤柱監獄。
被送去監獄其中一個房間之後,那名男子仍然不知悔改、不肯食東西,只顧着看着天空,不知他在想甚麼?
幾天之後,那名男子開始感到後悔了,因為他有想到自己的家人、朋友和同事,而且他還知道以前誤會了所有一切。以下是那名男子寫一封家書:
「親愛的家人:
你好嗎?你們的生活怎樣,過得好不好?現在的天氣很冷,記住多穿衣服呀,知不知道?
我想告訴一件事情給你們聽,其實,自從我入獄之後,我感到很後悔,因為我己經知道貪污和傷人是很嚴重的罪行,我以後會認真地改過我的行為。
祝
身體健康
大安上
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