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少年罪犯的家書

  • 作者筆名:薯仔のkay
  • 發表日期:2010-05-06
  • 寫作年級:P5
  • 字數:863
  • 文章類別:故事

「祝你生日快樂,梓琪!」一片歡呼聲突然爆發出來。今天,是我的十七歲生日,一群好友正為我舉行生日會。生日會的食物十分豐富:香腸菠蘿串、各種汽水、雞翅膀、薯片等等,令人垂延欲滴!關上了燈,我馬上要吹蠟燭和許願了,全場立刻静了下來,我默默地許願時,腦海竟然浮現出一年前發生的事ㄧ二零零八年六月一日,我在晚上與三個好友去唱「卡拉OK」。我們四人中,我和李伊琦最愛合唱,我們倆唱了又唱,嗓子都累了,我勸著阮凱玲和郭采兒,唱一會兒:「喂,唱一會嘛!你們出了錢,卻不唱歌!」「對呢!我好累!」伊琦補充道。采兒站了起來,在桌上取去了米高峯。但凱玲不肯,她在手提袋裏取出一些煙火。「玩煙火嗎?」伊琦好奇地望着她。「玩玩吧!」凱玲拿起了一些煙火,遞給我們。這時,我感到不知所措,只好默默地跟着她們一起玩吧!

「啪啪啪啪!」煙火不停,十分漂亮,我們四人看見一閃一閃的煙火,不禁哇哇地叫了起來。開心歡樂俱樂部的其中一位工作人員聽見我們的房間特別吵,便看看發生了什麼事。「你們竟然在……」工作人員的嘴被凱玲掩着了,凱玲在袋中拿出了五百元,低聲向他說:「給你五百元,你得閉上嘴巴!」但那工作人員是個老實人,他害怕得大叫了起來,並馬上跑向電話亭,凖備報警。我心想:我這輩子沒了,怎向家人交代?親情、面子,全都沒了……

「玩什麼呀玩?你還我親情!凱玲是壞蛋!」采兒哭泣道,而伊琦也哭了。我很難受,但我沒流淚,悲痛地說:「誰叫我們貪玩,不理後果呢?總不能把責任都推給凱玲,我們都有錯。」這時我忍不着哭了。但是,哭有什麼用?事情不也是改變不了嗎?為什麼我不拒絕她?為什麼……

二零零八年六月四日,我正式入獄了。這裏根本是個鬼地方:如垃圾的伙食、像化石般硬的床、街市般的吵鬧、連連不絕的髒話……在吵鬧聲中,有一把迷你的聲音叫着我:「請問你是不是梓琪?」我緩慢地把視線轉向對面,「呀!是嘉悠,好久沒見了!你、你怎會在……」我禁不着大叫,而嘉悠的面色不太好,她把事情一五一十地告訴我,她不停地哭。

六月十日那天,是我的十七歲生日,是我第一次不在家辨的生日會。那天,爸媽給我買了一個蛋糕,我的心好酸:自己做錯了,爸媽還是沒忘了我。生日歌聲於鬧中唱出來……

每過一天,就代表可回家的日子越快到,但每一天都過得十分沈悶。幸好,媽媽給我買了一本書ㄧ快樂自白。它令我尋覓得快樂的意義,也讓我樂觀了許多。

二零零九年七月四日,我正式出獄了!我懷着懊悔的心態走回家,心裏有了一句心聲:知錯能改!